美司法部再次請求拘留:趙長鵬最高可求處十年、阿聯酋可能不放人

Jim
分享
美司法部再次請求拘留:趙長鵬最高可求處十年、阿聯酋可能不放人

鑑於阿聯酋與美國並不存在引渡條約,美國司法部與幣安創辦人趙長鵬 (CZ) 律師代表之間的攻防,仍在持續進行中,司法部似乎非常不願意讓 CZ 回到阿聯酋等候量刑聽證會。

(司法部訴求趙長鵬不得返回阿聯酋,11/27 前確定 CZ 可否出境美國)

辯方主張:CZ 無潛逃風險

法律文件,CZ 律師認為,雖然通常待審嫌疑人居住於無引渡條款的國家時,通常會被拘留,但這是一個不尋常的案例。

廣告 - 內文未完請往下捲動

因為 CZ 先前已主動出庭受審,保釋聽證會上法官也給予正面評價,認為 CZ 無潛逃風險,在判刑前應授予自由之身。

(還原法庭對話:趙長鵬想回阿聯酋,法官認定CZ積極面對、無重大潛逃風險)

司法部檢察官:CZ 刑期能高達十年

美國檢察官則反駁,儘管辯方聲稱,CZ 可能面臨的只是一個「簡短」的刑期,沒有逃亡動機。但現實情況是,刑期最高可能達 18 個月,且美國能進一步爭取法定上限的十年刑期。

檢察官指出,辯方強調 CZ 有家庭、從未被拘留超過一天,那麼潛在的刑期對 CZ 而言無疑將產生重大影響,這更有理由對 CZ 實施旅行限制。

許多因素皆不利於讓 CZ 返回阿聯酋,他與美國沒有任何關係,他的家人住在阿聯酋,財產皆在國外,他不僅是阿聯酋公民,更擁有特權。雖然他曾強調不會藉此來規避美國法律,但也表明他與阿聯酋的緊密關係,有鑑於此,若最終 CZ 拒絕返美,沒有理由相信阿聯酋會把他交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