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檢察官求處趙長鵬三年監禁,為聯邦量刑指南上限兩倍

Jim
分享
美檢察官求處趙長鵬三年監禁,為聯邦量刑指南上限兩倍

美國檢察官試圖求處趙長鵬三年監禁

幣安創辦人趙長鵬 (CZ) 此前就違反反洗錢等罪名與美國司法部認罪,預計在 4 月 30 日接受美國判決,儘管尚有一週的時間,但美國檢察官已向華盛頓州西區地方法院主張,CZ 應被判處 36 個月監禁。

路透社報導,美國檢察官表示:

考慮到趙長鵬故意違反美國法律及造成的嚴重後果,有必要判處高於聯邦量刑指南上限的 36 個月監禁。

廣告 - 內文未完請往下捲動

根據趙長鵬所觸犯的罪名,聯邦量刑指南規定其最高刑期為 18 個月,CZ 的律師代表此前就曾針對此刑期提出上訴。

(幣安 43 億美元罰款拍板定案,趙長鵬等待四月底宣判仍無法出境)

CZ 未評論

據此前報導,美國當局在去年 11 月底時,指控幣安未能報告超過 10 萬筆與哈馬斯、伊拉克和 ISIS 等指定恐怖組織的可疑交易。

檢察官還指出,幣安間接支援了兒童性虐待影片的金流服務,並接收了大量勒索軟體相關贖金。

(最大金融制裁!美國重砲幣安與加密產業:不守規就要付出代價,這是美國的警告!)

CZ 並未評論此事,僅表示其創辦的教育學院 Giggle Academy 已完成 LOGO 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