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管會要求業者完成洗防聲明:16家僅三家完成、比特幣提款機業者亦納管

Elpon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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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金管會要求業者完成洗防聲明:16家僅三家完成、比特幣提款機業者亦納管

台灣金管會發布公告, 依「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 17 條第 1 項規定,平台業者應依金管會指定之文件、資料及方式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的聲明。金管會已於去年 9 月 30 日說明平台業者辦理前項聲明的方式及應檢附的文件。截至去年 11 月底為止,提出聲明的 16 家業者中,僅有三家在審核文件後完成聲明,包含交易所 MAX 與交易所 ACE。

比特幣提款機業者亦納管

金管會表示,近期訪查比特幣提款機 (以下稱 BTM),發現有業者在未完成聲明的情況下,提供加密貨幣買賣活動。若未改善,得處新臺幣 5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罰鍰。

要求銀行依法婉拒不符規定之業者

金管會也發函要求銀行做好洗防監控,識別業者是否以完成洗防聲明 ; 若不符規定,應應依法或依契約婉拒建立業務關係或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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