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FT界的創用CC!a16z推出「不可作惡」許可證,解決NFT版權失序亂象

Pe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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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FT界的創用CC!a16z推出「不可作惡」許可證,解決NFT版權失序亂象

由於美國版權法不會自動授予藝術品 (傳統和數位作品) 買家複製、改編甚至公開展示藝術品的權利,這也造成了在未經 NFT 創作者的許可或版權轉讓下,NFT 買家無法行使任何基於版權的權利。

在當前普遍情況下,為了使 NFT 持有者能夠更不受限的使用自己的 NFT,NFT 創作者或開發商通常會予以一定程度的授權,主要分為以下四種:

1.商業權利:可在任何地點以任何形式不限時間地透過藝術品賺取收益,且沒有收入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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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限的商業權利:可利用藝術品賺取收益,不過可能有收入、形式或時間上的限制。

3.僅限個人使用:不能以任何形式透過藝術品獲利,且展示權利也有所限制。

4.創用共享 (Creative Commons,台灣翻譯為創用 CC):藝術品處於公共領域,持有者與非持有者皆有相同權利。

然而,在先前的研究報導中,即便創作者願意向 NFT 購買者提供使用許可,但各專案間商業權利高低不一,易於混淆。在不夠完整的市場框架下,就算創作者願意將 IP (智慧財產權) 完全轉移至持有者,也會對 IP 轉移的有效性打上折扣。

「Can’t Be Evil」許可證介紹

為了解決此問題,風投公司 a16z 發佈了一套專為 NFT 設計的「Can’t Be Evil」(不能作惡) 許可證,此許可證受到創用共享 (Creative Commons) 的概念啟發,旨在使 NFT 專案的版權許可更加明確,並消除因版權漏洞導致法律問題的可能性。

此許可證主要要三項目標,分別為:

  1. 幫助 NFT 創作者保護 (或公佈) 其 IP 權利。
  2. 授予 NFT 持有者一個不可撤銷、可執行且易於理解的權利基礎底線。
  3. 幫助創作者、持有者及社群釋放專案的創造力及經濟潛力,並清楚地了解他們在開展工作的知識產權架構。

在經過 a16z 的設計後,此許可證共有以下六種選項,每種選項皆對應者不同權利。

鏈新聞中文編譯版本

藉由「Can’t Be Evil」許可證的使用,買方能清楚的知道 NFT 創作者及賣方賦予的權利,不必再單方面信任其 Won’t Be Evil (不會作惡) 的承諾,這也是為何此許可證會被稱為 Can’t Be Evil。

若此許可證機制能夠在 NFT 的世界裡被廣泛應用,將會自然而然地成為一種權利標準,也能使整個生態系更加地無需信任。

「Can’t Be Evil」許可證規範細節

此許可證置於 CC0 協議下,也就是版權處於公共領域,NFT 社群能夠自由使用並依照需求對其進行迭代、修改及額外補充。

另外,為了避免創作者在制定完規範後,在未來將許可證的限制性調高,因此許可證提供的權利不可撤銷

不過,只要 NFT 一經出售,原先的許可證規範將被終止,也就是説,完整的「Can’t Be Evil」許可證權利將被傳遞至新的所有者,避免買家意外購買到可能限制買家權利的 NFT。此外,倘若 NFT 因意外遺失或被盜取,實際所有權也不會轉移至駭客手上,最大限度地降低資產遺失的損失。

許可證上鏈方便使用

a16z 表示許可證將部署至 Arweave 上,以確保其能以公共、永久及不可變的方式儲存,並將其整合至任何 NFT 專案皆可繼承的智能合約中。因此,專案方可以依其需求將「Can’t Be Evil」許可證直接添加到他們的鏈上智能合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