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衍生品開放但限適格投資人、槓桿上限由金管會定

Elpon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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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衍生品開放但限適格投資人、槓桿上限由金管會定

立法委員郭國文與 17 位連署委員於 5 月 13 日提出《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由立法院第 11 屆第 5 會期第 10 次會議印發(議案編號 11021393)。根據立法院議案整合查詢系統,這是台灣首部完整的虛擬資產服務專法草案,共 57 條、9 章,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草案中最受市場關注的條款,是首次正式把加密貨幣衍生品納入合法服務範圍,但同時設下「限適格投資人」與「最大槓桿倍數由金管會定」兩道防線。

第 30 條:衍生品開放但限適格投資人、槓桿上限由金管會定

草案第 30 條規定,虛擬資產服務商從事衍生性金融商品服務,必須符合兩項要件:

  • 服務提供對象「僅限於符合適格投資人參與」,適格投資人認定辦法由金管會另定
  • 應設置風險管控與揭露機制,並「限制最大槓桿倍數」,相關管理辦法由金管會定

「適格投資人」在金融法規中通常指機構投資人,或符合特定資產規模、交易經驗門檻的高資產散戶。一般小額散戶按此條款將被排除在加密衍生品的合法管道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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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草案第 6 條第 3 項採取「堆疊許可制」:即使業者已取得 VASP(虛擬資產服務商)牌照,業務涉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仍須「另取得衍生性金融商品服務許可」。意思是不能以既有牌照 piggyback,需要單獨申請、單獨審查。

草案第 3 條第 6 款對虛擬資產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定義採開放列舉:「指其價值由虛擬資產價格、指數、商品、信用事件或其他利益及其組合等所衍生之交易契約」,涵蓋目前市場上的永續合約、期貨、選擇權,以及可能未來出現的新型衍生商品。

對台灣加密市場的實際影響:從灰色地帶到「管制下開放」

台灣目前對加密衍生品採灰色地帶模式:本土交易所(MaiCoin/MAX、BitoPro、XREX 等)皆不提供衍生品交易,散戶若要交易永續合約或期貨,多透過幣安、Bybit 等境外平台。本草案若三讀通過,將改變此現狀,但變動方向是「管制下開放」,而非全面自由化:

  • 正面:本土合法管道將出現,業者可申請衍生品牌照
  • 限制:僅限適格投資人,一般散戶無法透過本土平台交易
  • 槓桿:上限由金管會訂定,預期會比海外平台(幣安最高 125 倍)大幅收斂
  • 合規:需單獨牌照、單獨風控、單獨揭露機制

這套設計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形成對照:美國的衍生品由 CFTC 監管、部分允許散戶;新加坡 MAS 嚴格限制零售加密衍生品;香港 2024 年起允許零售投資人交易部分加密 ETF,但永續合約仍以專業投資人為主。台灣的模型更接近香港路線。

法案整體框架:7 類 VASP、穩定幣專章、刑事 + 行政罰

除了衍生品,草案的整體架構也具完整性。第 6 條將 VASP 區分為 7 大類:

  • 虛擬資產交換商(法幣與虛擬資產之間的交換)
  • 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商(中心化交易所)
  • 虛擬資產移轉商(轉移與支付服務)
  • 虛擬資產保管商(託管服務)
  • 虛擬資產承銷商
  • 虛擬資產借貸商(新增類別)
  • 衍生性金融商品服務商(需額外牌照)

所有 VASP 必須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設立、達到主管機關訂定的最低資本額、繳存營業保證金、建立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並完成客戶資產隔離保管。

穩定幣專章(第 36-43 條)參考美國 GENIUS Act 與歐盟 MiCA 規則,核心要點:

  • 發行人須經金管會許可、且須與中央銀行會商
  • 1:1 法幣連結、面額發行與贖回
  • 準備資產破產隔離(非發行人破產財團之一部)
  • 「不得支付任何形式之利息或收益」,與美國 GENIUS Act Section 4(11) 一致
  • 禁止拒絕持有人贖回(除法律或主管機關特殊情形)

第 44 條禁止虛擬資產詐欺與操縱行為。罰則章節(第 49-56 條)區分刑事責任與行政罰:未經許可經營虛擬資產業務或發行穩定幣、違反客戶資產保管義務、業務文件虛偽或隱匿記載等屬於刑罰範圍;其他違規屬行政罰。

第 57 條提供過渡期間規定:本法施行前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 VASP,可在過渡期內持續營運、逐步申請正式牌照。這保護了 MaiCoin/MAX、BitoPro、XREX 等既有業者不會因法案立即生效而中斷服務。

草案參考的國際立法包括:歐盟 MiCA 規則、美國 GENIUS Act、日本支付服務法、韓國虛擬資產使用者保護法、香港穩定幣條例、新加坡穩定幣監理框架、以及 FATF 四十項建議。第 5 條更明文規定,金管會可與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簽訂合作條約、協定或協議,建立跨境監理框架。

下一步立法程序預計進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本草案於 2025 年 6 月已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舉辦過公聽會、央行也提出過報告。此次正式提案是該草案進入「逐條審議」前的關鍵節點。對台灣加密產業而言,最具體的觀察點是金管會即將訂定的細部辦法:適格投資人門檻、最大槓桿倍數、穩定幣最低資本額、客戶資產隔離具體做法,這些「授權子法」將決定法案對市場的實際影響強度。

風險提示

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度風險,其價格可能波動劇烈,您可能損失全部本金。請謹慎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