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 Travel Rule 10 月上路:轉帳逾 3 萬須報生日、住址
台灣的虛擬資產轉帳,將迎來一道新的合規門檻。根據金管會證期局的官方公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於 2026 年 8 月 4 日公告虛擬資產「轉帳規則」(Travel Rule)的分階段實施規劃,第一階段預計自 2026 年 10 月起,適用於台灣境內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之間的移轉。
10 月 20 日更新:金管會正式發布修正條文,即日施行
金管會 10 月 20 日發布新聞稿,正式修正發布《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第 7 條、第 14 條與第 18 條(金管證券字第1150384529號),修正條文自發布日施行。金管會表示,辦法發布後將實施境內 VASP 之間的 Travel Rule,民眾把虛擬資產轉到其他境內 VASP 時,須配合提供第 7 條所定的必要資訊,平台取得資訊並提供給接收方 VASP 後,才能執行這筆移轉。
依正式條文,不論金額大小,平台都須取得轉出人與接收人的姓名或名稱,以及錢包資訊。移轉價值逾新台幣 3 萬元時,轉出人為自然人須再提供出生日期與住所地址,法人則提供官方辨識編號與設立登記地址;接收人為自然人須提供住所地的國家與城市名稱,法人則提供官方辨識編號與設立登記地的國家、城市名稱。同樣逾 3 萬元時,接收方 VASP 須把收款人姓名或名稱、錢包資訊與自身持有的客戶資料核對。適用範圍與期程,由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訂定,並報金管會核定。
10 月 3 日更新:MAX 已開始實施,收款人資料延至 10 月 20 日
轉帳規則已進入實施期。根據 MAX 交易所 10 月 2 日更新的上線時程說明,10 月 1 日起,用戶新增提領地址或發送虛擬資產時,須先選擇接收方類型;若接收方是交易所,還要填寫接收方交易所的名稱。
第二步原訂 10 月 12 日上線:發送虛擬資產到台灣境內交易所時,須再填寫收款人相關資訊。MAX 已將這一步延後到 10 月 20 日,實際欄位以畫面提示為準。其他交易所的上線時間與操作方式,以各平台公告為準。
兩階段實施:先境內,2027 年底前擴及跨境
金管會規劃分兩階段上路。第一階段自 2026 年 10 月起,先適用於境內 VASP 之間的虛擬資產移轉;第二階段預計在 2027 年底前,進一步擴及境內與境外 VASP 之間的跨境移轉。這項規則的法源是《洗錢防制法》,主管單位為金管會證期局。這也是台灣虛擬資產服務專法上路後,逐步落地的一環。
單筆逾 3 萬元,須提供生日與住址
依規定,用戶進行虛擬資產轉入或轉出時,平台須取得、傳遞並核對轉出人與接收人的必要資訊。當單筆移轉價值超過新台幣 3 萬元時,還須依身分類型取得額外資訊:轉出人為自然人須提供出生日期與住所地址,法人則須提供官方辨識編號與設立登記地址;接收人則提供住所地或設立登記地的國家與城市名稱。接收方的 VASP 也必須把收款人資訊,與自身持有的客戶資料核對。
對接 FATF,未遵循最高罰 1,000 萬
Travel Rule 的用意,是讓具有匿名與跨境特性的虛擬資產,在轉帳時同步傳遞交易雙方資訊,以防制洗錢與資恐,對接國際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的要求。據鉅亨網報導,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說明,主管機關先前已與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及業者,就技術規格與 API 介接達成共識;違反規定者,可依《洗錢防制法》處新台幣 50 萬元至 1,000 萬元罰鍰。
常見問題:轉帳規則上路後要注意什麼
轉到幣安等國外交易所,現在適用嗎?
第一階段只適用台灣境內 VASP 之間的移轉,境內與境外 VASP 之間預計 2027 年底才實施。不過以 MAX 為例,10 月 1 日起新增提領地址時,只要接收方是交易所,就要先填寫交易所名稱。
沒超過 3 萬元也要提供資料嗎?
要。不論金額大小,平台都須取得轉出人與接收人的姓名或名稱,以及錢包資訊;超過新台幣 3 萬元,才需要再加上生日、住址等資料。
3 萬元怎麼算?
依金管會的規劃,是以單筆移轉的價值換算新台幣,判斷是否超過 3 萬元。
轉到自己的冷錢包或個人錢包,要填什麼?
MAX 的新流程會先請用戶選擇接收方類型,公告中要求填寫交易所名稱與收款人資訊的情況,都是針對接收方為交易所。轉到個人錢包是否另有欄位,以操作畫面的提示為準。
資料不齊會怎樣?
依金管會 10 月 20 日正式發布的修正條文,平台若無法依規定取得並傳遞相關資訊,就不得執行該筆移轉。
風險提示
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度風險,其價格可能波動劇烈,您可能損失全部本金。請謹慎評估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