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要求納管個人幣商!金管會回應:未完成洗防聲明業者,自屬違法

Elpon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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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要求納管個人幣商!金管會回應:未完成洗防聲明業者,自屬違法

6/17  台灣各地檢察官與金管會參與「前線檢察官打詐實務與防詐策進研討會」討論詐騙亂象,檢察官要求解決加密貨幣個人幣商亂象。金管會回應:「尚未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而以虛擬通貨活動為業者,自屬違法。」卻引起一陣譁然。

檢察官:不納管個人幣商,將成打詐漏洞

據中央社報導,有檢察官反應,金管會沒有將個人幣商納管,將會成為政府宣示打詐的漏洞。

圖自 ctwant 報導
圖自 ctwant 報導

金管會:個人幣商需登記,沒過洗防就是違法

金管會回應,按照虛擬通貨平台洗防辦法,從事虛擬通貨活動為業的自然人 (即一般個人),應該辦理商業登記與稅籍登記,並遵循洗防相關辦法。只要還沒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卻從事虛擬通貨活動的業者,都是違法的。(以在國內設立登記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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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原文:「指為他人從事同款各目活動(以下稱虛擬通貨活動)為業者。從事虛擬通貨活動為業之自然人,自應依商業登記法及稅籍登記規則相關規定辦理商業登記及稅籍登記,並遵循洗錢防制法及本辦法相關規定。尚未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而以虛擬通貨活動為業者,自屬違法。」

問題是:自然人?罰則?洗防審查停滯?

對於金管會的回覆,公眾評論,母法洗錢防制法中,並無提到涵蓋自然人,甚至要求要做商業登記與稅籍登記 ; 目前沒有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也沒有相關罰則,並不了解這麼做的意義。

過去,立委江永昌就曾表示金管會沒有相關罰則依據,要怎麼處理不符規定的業者。金管會曾回應會依照洗防法、銀行業者管控來牽制。仍傾向先觀察再修法。

(回顧金管會說法:多國虛擬貨幣監管明確化,台灣金管會僅靠業者自律?)

此外,金管會最後一次更新完成洗防聲明名單是在 2023 年 2/20,至今已滿四個月,沒有再新增業者,目前已經交由證期局更新

洗防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