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aken 動議被駁回!又一間交易所與 SEC 進入證券監管纏鬥

N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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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aken 動議被駁回!又一間交易所與 SEC 進入證券監管纏鬥

根據報導加州法官在上週五裁定美國知名交易所 Kraken 對 SEC 的動議被駁回,這表示法官將會繼續審理雙方的案件。事實上 Kraken 並不是個案,去年 Binance 及 Coinbase 也被 SEC 以違反聯邦證券法的名義提起訴訟。SEC 指控這些加密貨幣交易所沒向 SEC 註冊,卻提供證券經紀商類似的業務。

Kraken 非首例,Coinbase 及 Binance 動議皆遭駁回

去年 11 月 SEC 在加州對 Kraken 提起訴訟,具體就如同上述行為:未經註冊即提供類似證券經紀商的業務。訴狀中提及要求禁止 Kraken 違反聯邦證券法的業務,並且返還「不義之財」。

而參考先前 Coinbase Binance 的案例,他們也都同樣試圖提起動議以駁回 SEC 的指控,但負責個別案件的法官皆認為該案件可以進入審判程序,因此駁回交易所的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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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次 Kraken 也面臨同樣的處境,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法官 William H. Orrick 在 8 月23 日的裁決中表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有理有據地聲稱,Kraken 的業務內至少有部分加密貨幣交易構成了投資合約,因此被定義為證券,並受到證券法的約束。」而 Kraken 在二月提出的駁回動議則主張即使提供類似證券交易商的業務為真,該交易所業務也不違法,因為加密貨幣並不符合 Howey Test 對於證券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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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aken 提出重大問題原則,法官:加密貨幣產業規模不足以援引該原則

而審理 SEC 訴 Kraken 一案的法官 William H. Orrick 則表示部分認同 Kraken 的主張,即 SEC 在訴訟中提及的加密貨幣本身並不是投資合約,他補充:「許多法院在定義加密貨幣交易是否構成投資合約之前,已經區分了加密資產和售出它們的行為。這種區別很有價值」,並表示他也不理解 SEC 為何將個別加密貨幣視為證券,且 SEC 定義加密貨幣為證券的方法是令人費解的。SEC 訴狀的主要內容是,在 Kraken 的首次發行和後續交易中,這些資產是作為投資合約提供或出售的。」

Kraken 的法務長  Marco Santori 在推特對 William H. Orrick 這一部分的判決表示慶祝,他說:「加州北區聯邦法院根據法律裁定,Kraken 上交易的代幣均不屬於證券。對 Kraken 來說,無論是對於清晰的原則,還是對於世界各地的加密貨幣用戶來說,這都是一場重大勝利。這也證實了 Kraken 不上市證券的長期立場。」

但法官 William H. Orrick 只定義 Kraken 上架的代幣本身不屬於證券,這不表示購買和銷售的的行為不能被視為投資合約。

法官引述 Howey Test 的原案,指出柑橘園並不比加密貨幣安全,但圍繞兩者進行的買賣的行為可能構成投資合約,進而將其納入聯邦證券法的管轄範圍。

Kraken 在動議中更指出應根據重大問題原則駁回該案,這是最高法院制定的一項法律原則,該原則認為,未經國會明確授權,各機構不應擴大監管權力。但法官 William H. Orrick 否定其主張,他認為價值 3 兆美元的加密貨幣產業,在美國經濟或政治領域的規模和重要性根本不足以援引重大問題原則。而後續雙方必須在 10 月 8 日前提交一份聯合聲明,其中包含案件時間表及審判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