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裁定Coinbase內線交易案:二級市場的加密資產銷售屬於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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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裁定Coinbase內線交易案:二級市場的加密資產銷售屬於證券交易

法庭文件顯示,美國法院在上週五針對涉嫌 Coinbase 內線交易案、其中一名已逃離美國的被告做出缺席判決,稱在 Coinbase 等二級市場上交易的某些加密資產屬於「證券交易」。

(Coinbase 經理因內線交易被捕!不法所得超 150 萬美,SEC將 9 涉案幣種稱為證券)

法官:二級市場的加密資產銷售屬於證券交易

3 月 3 日釋出 Coinbase 內線交易案的法庭文件指出,華盛頓西區地方法院法官針對其中一名被告 Sameer Ramani 作出缺席判決 (Default Judgment),稱某些加密資產在二級市場上的交易屬於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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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文件:2:22-cv-01009

文件寫道,該判決是出於針對 Ramani 透過逃離美國以規避刑事起訴,而未出庭的情況,在缺席判決中對此採取上述關鍵立場:

即便 Ramani 是在二級市場上進行代幣交易,但每個參與者仍試圖強調其代幣的盈利性。

並補充,「因此,根據判斷投資契約的 Howey 測試,Ramani 購買並交易的所有加密資產都是投資合約。」

2022 年 7 月,紐約南區檢察官辦公室的新聞稿聲稱,該案是涉及加密市場的首例內線交易案;因此,該案也時常被用來與後續的 OpenSea NFT 內線交易案相互比較。

另外,包括 Coinbase 在內的加密企業經常主張許多加密貨幣不是證券,上述判決對他們也因此具有重大意義。

美法官看法各不相同

不過,或許出於美國加密監管法規的不盡明確,當地法官對加密貨幣的銷售是否屬於未註冊證券的判決,也存在差異。

今年 7 月,法官 Analisa Torres 就 SEC 訴 Ripple ($XRP) 案裁定,稱 Ripple Labs 透過交易所賣幣的「計畫性銷售 (programmatic sales)」並不符合 Howey Test,因此不屬於證券範疇。

然而,他們所進行的「機構銷售」確實讓 $XRP 構成了證券 (投資合約) 定義,因此該案的部分指控仍待法院作出最終裁決。

(為何說 SEC 尚未投降?瑞波案仍待最終判決,SEC 明年還能上訴)

另外,SEC 訴 Terraform Labs 案法官 Jed Rakoff 則認定,包括 UST、LUNA、wLUNA 及 MIR 的銷售皆屬證券。

因此,SEC 也希望引用該裁決,聲稱 BUSD 與 UST 並無不同,並用以支持其指控 Coinbase 涉及銷售未註冊證券的案件:

每一位加密資產發行者,都可能吸引包括 Coinbase 平台在內的投資者,期待其資產價值的增加,這符合證券的定義。

(SEC 盼引用 Terraform Labs 裁決,以求在幣安及 Coinbase 案中取得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