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擬加密監管草案:包裝代幣、公鏈與質押設專法規範

澳洲政府於 9/25 正式釋出加密產業監管草案,準備把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金融服務法管理。該草案將現有監管框架擴大到交易所業者,並要求業者需取得「澳洲金融服務牌照」(AFSL)。同時針對包裝代幣、公鏈基礎設施與質押等功能來制定專法規範,目前當局已開放草案徵詢,意見提交期限至 10/24。
提出數位資產路線圖,奠定後續監管基礎
今年 3 月,澳洲政府公布數位資產路線圖,奠定加密貨幣後續監管的政策基礎。路線圖明確提出,要把加密平台納入更嚴格的金融服務法規內,並預告將推出對應的立法草案。
修改澳洲公司法,加密平台列為兩大新金融產品
據報導,澳洲副財長穆里諾 (Daniel Mulino) 於 9/25 由「澳洲數位經濟理事會」(DECA) 所舉辦的國際論壇上,公布草案內容。首先,草案修改澳洲《公司法》,把加密貨幣平台定義成兩大「新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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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資產平台 (Digital Asset Platform):提供加密資產交易或服務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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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幣化託管平台 (Tokenized Custody Platform):專門替客戶託管加密資產的平台。
換句話說,這些加密貨幣交易所或託管機構,以後將被視為跟傳統金融公司類似的「金融產品提供者」。
業者需取得合規牌照,加密業務皆設有專法規範
草案明訂,未來加密平台業者必須取得「澳洲金融服務牌照」(AFSL),並向澳洲證券與投資委員會 (ASIC) 登錄。
草案同時針對包裝代幣、公鏈基礎設施、質押等加密核心業務訂定特別規則,並要求平台遵守持有與結算加密資產的安全標準,以避免過去「挪用客戶資產」的亂象。
假設違規,最高罰款上看千萬美元
草案明訂,假設業者違規,最高可能被罰 1,650 萬澳元 (約 1,080 萬美元),或是不法所得的三倍,或是公司全年營收的 10%,會取金額最高的那一筆來計算。
另外,如果平台全年交易額不到 1,000 萬澳元 (約 660 萬美元),而且每位客戶的資產低於 5,000 澳元 (約 3,300 美元),就能享有豁免,不需要遵守這些新規定。也就是說,小型、低風險的加密平台基本上不會受到新法的限制。
公開徵詢至 10 月 24 日
副財長穆里諾最後表示,目前當局已開放草案徵詢,意見提交期限至 10/24。他補充,這些回饋將作為草案修正依據,之後會據此制定最後版本的法條,為澳洲加密產業下一階段的監管做好準備。
風險提示
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度風險,其價格可能波動劇烈,您可能損失全部本金。請謹慎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