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主席重申立場:除比特幣外皆屬證券,期待與CFTC合作

J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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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主席重申立場:除比特幣外皆屬證券,期待與CFTC合作

美國證監會主席 Gary Gensler 再次重申 SEC 立場,即比特幣屬於商品,而其它加密資產因給予大眾獲得額外利潤的期望,皆屬證券範疇。與以往相同,他拒絕對以太幣以及其它代幣有更進一步的評論。

比特幣

在接受 CNBC 專訪、面對華爾街狂人 Jim Cramer 的提問時,他表示:

大多數代幣給予大眾一種能獲得額外收益的期望,這就像他們投資一種金融商品,我們稱之為證券,這些代幣具備類似關鍵屬性,應歸 SEC 監管,比特幣則是唯一屬於商品的加密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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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不會公開評論其它代幣,並讚揚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認為 SEC 與之聯手會是全美最棒的兩個監管機構,當然針對加密監管來說,還必須有銀行相關監管方的配合,特別是穩定幣領域。

以太幣呢?

Gensler 並未對以太幣是否為證券給出確切說法,但今年同樣是 CNBC 的採訪中他指出:

如果有某個人或某個事件針對大眾籌集資金,而發起人、贊助商、主事團體的所作所為讓大眾預期著獲利,這種情況必須歸類在證券法內。

類似觀點在在 6/27 的採訪中 Gensler 也有重申。

前後任 SEC 說法

雖然 Gensler 談到其它加密貨幣的態度非常模糊,但對於比特幣他曾表示

比特幣是一種數位化、稀缺的價值存儲、但高度波動的資產,會有投資者想要利用它的高波動性,或是某些情況相較於其它市場的低相關性而獲利,SEC 對於新創絕對要保持中立性,而比特幣可能歸零,也可能暴漲,這就是它的天性,也因此必須有相關的投資者保護措施。

前一任 SEC 主席 Jay Clayton 則是在 2020 年即將卸任前指出

我們沒有將比特幣作為證券進行監管,也確定它不應歸類為證券,它更偏向一種支付機制以及價值儲存工具,當然政府對於支付系統都應進行監管,未來我們也會在支付領域看到更多相關法規。

他認為支付機制效率低下,是推動比特幣崛起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