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主席重申立場:除比特幣外皆屬證券,期待與CFTC合作
美國證監會主席 Gary Gensler 再次重申 SEC 立場,即比特幣屬於商品,而其它加密資產因給予大眾獲得額外利潤的期望,皆屬證券範疇。與以往相同,他拒絕對以太幣以及其它代幣有更進一步的評論。
比特幣
在接受 CNBC 專訪、面對華爾街狂人 Jim Cramer 的提問時,他表示:
大多數代幣給予大眾一種能獲得額外收益的期望,這就像他們投資一種金融商品,我們稱之為證券,這些代幣具備類似關鍵屬性,應歸 SEC 監管,比特幣則是唯一屬於商品的加密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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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強調不會公開評論其它代幣,並讚揚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認為 SEC 與之聯手會是全美最棒的兩個監管機構,當然針對加密監管來說,還必須有銀行相關監管方的配合,特別是穩定幣領域。
以太幣呢?
Gensler 並未對以太幣是否為證券給出確切說法,但今年同樣是 CNBC 的採訪中他指出:
如果有某個人或某個事件針對大眾籌集資金,而發起人、贊助商、主事團體的所作所為讓大眾預期著獲利,這種情況必須歸類在證券法內。
類似觀點在在 6/27 的採訪中 Gensler 也有重申。
"Crypto tokens–are raising money from the public, and are they sharing with the public the same sets of disclosures that helps the public decide and are they complying with our true in advertising?" says @GaryGensler. "It's about bringing them into the securities laws." pic.twitter.com/8mvFimxzXV
— Squawk Box (@SquawkCNBC) January 10, 2022
前後任 SEC 說法
雖然 Gensler 談到其它加密貨幣的態度非常模糊,但對於比特幣他曾表示:
比特幣是一種數位化、稀缺的價值存儲、但高度波動的資產,會有投資者想要利用它的高波動性,或是某些情況相較於其它市場的低相關性而獲利,SEC 對於新創絕對要保持中立性,而比特幣可能歸零,也可能暴漲,這就是它的天性,也因此必須有相關的投資者保護措施。
前一任 SEC 主席 Jay Clayton 則是在 2020 年即將卸任前指出:
我們沒有將比特幣作為證券進行監管,也確定它不應歸類為證券,它更偏向一種支付機制以及價值儲存工具,當然政府對於支付系統都應進行監管,未來我們也會在支付領域看到更多相關法規。
他認為支付機制效率低下,是推動比特幣崛起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