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就 Uniswap 問題致函 VC!風投機構一片風聲鶴唳,LP 代幣是證券?

N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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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 就 Uniswap 問題致函 VC!風投機構一片風聲鶴唳,LP 代幣是證券?

據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已就 Uniswap 問題致函 a16z 與 Union Square Ventures 等風投機構。今年四月,去中心化交易所龍頭 Uniswap 收到 SEC 發的威爾斯通知。表示他們可能違反證券法而面臨訴訟,Uniswap 創辦人 Hayden Adams 表示會抗爭到底。a16z 與 Union Square Ventures 兩間機構皆是自 Uniswap A 輪融資開始參投。該專案最近一次融資是 2022 年 10 月 23 日,獲得了來自五間機構總共 1.65 億美元。

(Uniswap 收到威爾斯通知,創辦人表示將與 SEC 抗戰到底)

Uniswap 表示僅「被動」提供服務,且未違反交易所定義

Uniswap 被指控為未註冊交易所,因此面臨了與 SEC 的訴訟。​​​​在對 SEC 威爾斯通知的回應中,Uniswap Labs 反駁了這一說法,認為該協議不符合交易所的定義,因此不受 SEC 的監管。儘管 Uniswap Labs 表示該協議是他們發明的,但該協議現在是人們用來交易加密貨幣的「被動」技術。Uniswap Labs 法務長 Marvin Ammori 曾表示,SEC 必須重新定義交易所的定義,才能對 Uniswap 擁有管轄權。 Ammori 表示,根據目前的定義,Uniswap 必須專門為證券交易而設計才會落入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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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控 LP 代幣為投資合約,恐導致 DeFi 機制大變動

監管機構的目標是 Uniswap 的原生 UNI 代幣以及流動性提供者 (LP) 代幣。LP 代幣是 Uniswap 等所謂「自動做市商」運作方式的核心。將資產存入協議交易池的用戶將獲得 LP 代幣作為其貢獻的收據。他們可以將 LP 代幣兌換成存款的價值。同時,該協議使用這些存款來確保其他交易者可以進行他們想要的交易。

根據 Uniswap Labs 的回應,SEC 指控 LP 代幣是投資契約,違反了證券法。 Uniswap Labs 拒絕了這個論點,理由是 LP 代幣不符合監管機構的框架,而是「記帳工具」。據 K&L Gates 律師事務所稱,去年 12 月,SEC 在與 BarnBridge DAO 的和解中暗示將加強對 LP 代幣的審查。如果 Uniswap Labs 提出的指控得到落實,監管機構的執法行動可能會勾勒出一場即將到來的鬥爭,對 DeFi 的運作方式產生廣泛影響。

為什麼 LP 代幣可以被看成投資契約?

在 Uniswap 平台中,流動性提供者(LP)代幣代表了使用者在流動性池中的資產份額。這些代幣可以被視為投資契約,原因如下:

1. 所有權聲明:LP 代幣代表流動性池中的所有權。當你向某個池子提供流動性時,你會收到 LP 代幣,這些代幣賦予你該池中資產的份額,包括任何因交易而獲得的費用。

2. 利潤分配:LP 代幣可被視為投資契約,因為它們賦予持有者該池所產生的交易費用的份額。這類似於傳統投資合約中的股息或利潤分享。

3. 價值波動:LP 代幣的價值會根據池中基礎資產的表現和賺取的費用而波動。這種價值的變動類似於投資合約的價值會根據市場狀況而變化。

4. 可轉讓性與交易:LP 代幣可以在區塊鏈上轉讓或交易。這一特性使它們類似於可以在投資者之間交易或轉讓的證券或投資合約。

5. 風險與回報:提供流動性意味著 LP 承擔了某些風險,如無常損失,以換取可能賺取費用的潛在回報。這種風險與回報的動態特徵與傳統金融中的投資合約非常相似,投資者在承擔風險的同時希望獲得回報。

總體來看,LP 代幣結合了所有權、利潤分享、價值波動、可轉讓性和風險回報等多方面特徵,使它們在某種程度上與傳統金融中的投資契約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