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AV 被新北市封鎖完整解析:為何不用著作權法?換網域復活了嗎?
盜版成人平台 MissAV 於 2026 年 3 月 11 日起遭新北市政府封鎖,引發大量網路討論。這次事件最值得關注的,並非網站本身的爭議性質,而是封鎖頁面的法源依據由常見的著作權法改成《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以及封鎖後不到一天,MissAV 就換網域復活,還在頁面上留言酸新北市。
【最新】MissAV 換網域復活,留言嗆「感謝新北市」
封鎖行動上線後不到一天,MissAV 便公布新的替代網域,迅速重新上線,頁面上還留下一則留言:「感謝新北市,所有台灣 AV 免廣告」,引起廣泛討論。
目前台灣主要電信業者封鎖的是 missav.com 與 missav.ws 兩個網域,封鎖方式為 DNS 解析阻擋及網域導向。missav.ai 等其他網域並不在封鎖名單內,仍可正常連線。這讓封鎖的實際效果大打折扣,也讓外界質疑這種「封特定網域」的方式,面對境外平台究竟有多大意義。
新北市府正式說明:因民眾申訴性影像遭散布,平台逾期未移除
封鎖事件引發輿論後,新北市政府進一步說明了這次行動的完整背景:
此次封鎖行動起因是接獲衛生福利部性影像處理中心通報,有民眾申訴自己的性影像遭未經同意散布(俗稱「報復式色情」)。依規定,主管機關已要求平台在 72 小時內移除相關影像內容,但 MissAV 未依期限處理,新北市因此通知相關單位限制連線,停止該網域的 DNS 解析,以阻止使用者持續存取。
封鎖頁面援引的法源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3 條,函號為「新北府社家字第 1152377969 號函」。
不是抓盜版:著作權法 vs. 性防法,兩條路的根本差異
MissAV 長期被外界視為以盜版成人影片為主的平台,因此多數網友第一反應是將封鎖與著作權問題連結。但這次援引的卻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兩者在法制目的上有本質差異:
如果問題被界定為「平台未經授權上傳商業成人影片」,處理路徑是著作權法框架:由版權持有人檢舉、平台下架、進入民事求償或刑事追訴程序。保護對象是片商的財產權益。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3 條的邏輯則完全不同:網際網路平台提供者、應用服務提供者及接取服務提供者,在知有性侵害犯罪嫌疑情事時,應先行限制瀏覽或移除相關網頁資料。這套框架的重點不在「版權損失」,而在於被害人保護與性影像的即時阻斷。
換言之,這次事件反映的不是「政府在處理盜版」,而是「政府在處理疑似涉及犯罪的性影像流通」,性質截然不同。
封網是正式行政處分,有救濟權利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46 條與施行細則第 17 條,主管機關依法所作成的限制接取,屬於正式的行政處分,處分書應依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辦理,記載限制接取的起訖日期;網路業者若不服,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也就是說,「封網」並不是一個純粹的技術動作,而是具有行政法性質的正式處分,理論上應有明確的處分書與封鎖期間。
比例原則爭議:封一個網域,還是封整個網站?
法條原文規定的是「限制瀏覽或移除與犯罪有關的網頁資料」,處理對象理應是有問題的特定內容,不一定是整個網站。但這次外界觀察到的是整個網域遭封鎖,而非只有特定影片被下架。
這引發了比例原則的爭議:政府究竟是認定站上有特定內容違法,還是認為整個平台都有風險?如果只是部分內容有問題,為何不是要求下架內容,而是直接封站?
加上 MissAV 在封鎖後迅速換用其他網域復活,這次行動的實際效果更受到質疑——面對設在境外、擁有多個備用網域的平台,單純封鎖特定網域的做法,防堵效果相當有限。
這件事真正值得問的問題
這起事件的核心爭議,不只是 MissAV 被封,而是當政府面對同時牽涉盜版、授權爭議與疑似非法性影像的境外平台時,選擇的處理方式是否清楚、合理,以及實際效果如何。封了一個網域,另一個繼續開著;要求移除特定內容,卻封掉整個入口——這些問題,目前仍沒有公開透明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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