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最終穩定幣監管框架」定案,金融管理局開出四大條件

J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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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終穩定幣監管框架」定案,金融管理局開出四大條件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 在去年 10 月時,針對穩定幣相關活動的監管框架啟動公眾建議徵詢,而 MAS 在 8 月 15 日時,表示已納入大眾反饋,公佈了穩定幣監管框架的最終版。

MAS 穩定幣監管框架定案

MAS 在公告中指出,此框架適用於在新加坡發行的「新加坡元 (SGD)」,以及任何與 G10 貨幣掛鉤的「單幣種穩定幣 single-currency stablecoins (SCS)」。

註:G10 貨幣通常指來自 G10 成員國、全球最具影流動性的主要貨幣,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歐元區國家、日本、澳大利亞、瑞典、瑞士、挪威和丹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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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SCS 發行者需滿足以下要求:

一、價值穩定性

SCS 儲備資產的結構、估值、託管與審計皆需滿足要求,確保價值穩定高度牢靠。

二、資本要求

資本發行者的資本、流動資產必須維持在最低基礎之上,以降低破產風險,並在必要時有序結束業務。

三、原價贖回能力

發行者在面對用戶的贖回請求時,五個工作日內須將 SCS 的帳面價值返回給持有者。

四、資訊披露

發行者必須向用戶提供適當的披露,包括:

  • 儲備資產審計結果

  • SCS 持有者的權利

  • SCS 價值的穩定機制

授予 MAS 認證標籤

滿足上述四項要求的 SCS 發行商才能向 MAS 進行申請,審核通過將被授予「由 MAS 監管」的標籤。

MAS 試圖透過此標籤讓用戶能輕鬆區分「由 MAS 監管」,以及其它不受 MAS 監管約束的穩定幣。

而任何惡意包裝為「MAS 監管穩定幣」的發行商,將被列入 MAS 的投資者警告名單中,且後續可能將面臨罰金、監禁 (針對個人) 等處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