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認定 Canton Coin 是數位商品,驗證節點鑄幣免註冊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公司財務部 11 月 3 日回函 Canton Network,認定其原生代幣 Canton Coin 屬於「數位商品」。回函也表示,超級驗證節點、驗證節點與應用程式業者依程式規則鑄造 Canton Coin,即使沒有依《證券法》第 5 條或《證券交易法》第 12(g) 條註冊,SEC 幕僚也不會建議委員會採取執法行動。這份不採取行動函於 11 月 4 日由 Canton 對外公布。
Canton 是由 Digital Asset 開發、鎖定機構金融的公有區塊鏈,美國證券集中保管結算公司(DTCC)10 月底上線的代幣化服務,就是先跑在 Canton 與 DTCC 自己的私有鏈上。
SEC 看兩點:價值來自網路運作,且沒有中心化主導者
Canton 10 月 30 日去函申請,SEC 四天後回覆。回函寫明,認定依據是 Canton 方面的兩項陳述:第一,Canton Coin 的價值來自 Canton Network 的程式運作與供需,而非期待他人的核心經營努力帶來獲利;第二,Canton Network 沒有 SEC 解釋令所定義的「中心化主導者」(central par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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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函也劃出界線:結論只建立在 Canton 提供的事實上,條件不同就可能得出不同結論;不採取行動函只代表公司財務部對執法的立場,不構成法律結論。函件由公司財務部首席法律顧問辦公室副首席法律顧問 Jonathan Ingram 署名。
Canton Coin 沒做 ICO,代幣只能靠營運網路取得
依 Canton 發布的新聞稿,Canton Coin 推出時沒有首次代幣發行(ICO),也沒有預挖出售,代幣一開始只能靠營運網路基礎設施與應用程式取得;Canton 也強調,代幣推出時網路本身已經在運作。
Canton 稱,這是 SEC 3 月發布加密資產適用證券法的解釋令、8 月提出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草案以來,SEC 幕僚核發的第一份同類不採取行動函。3 月的解釋令把數位商品、數位收藏品、數位工具與支付型穩定幣四類資產排除在證券範疇外。
Digital Asset 執行長 Yuval Rooz 在新聞稿中表示:「金融機構需要對自己使用的技術、以及支撐技術的經濟模型都有信心。」他說,這項決定讓外界更清楚公有區塊鏈如何在現行監管框架下獎勵參與者,也讓機構與開發者有更多機會參與 Canton。
Canton 基金會 10 月曾在台北召開記者會,說明網路上有超過 1,000 個活躍驗證節點、超過 60 個超級驗證節點,基金會由 DTCC 與歐洲清算銀行(Euroclear)共同擔任聯席主席,鏈新聞當時曾在會上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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