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高等法院裁定,錢志敏案逾 6.1 萬枚比特幣求償適用中國法

Elpon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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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高等法院裁定,錢志敏案逾 6.1 萬枚比特幣求償適用中國法

英國高等法院 12 日公布判決,裁定錢志敏詐騙案的受害者若要對英國警方查扣的逾 6.1 萬枚比特幣主張權利,應依中國法判斷,而不是英國法。判決沒有決定這批比特幣歸誰,但受害者接下來必須依中國法證明自己對比特幣擁有財產權。以目前約 8.3 萬美元的比特幣價格計算,這批比特幣價值逾 50 億美元。

受害者須證明擁有財產權,單純債權不夠

這起案件是英國檢察長(DPP)依《2002 年犯罪收益法》提起的民事追討程序,受害者則依該法第 281 條申請,主張查扣的財產「屬於」自己。代表部分受害者的律師事務所 Duan & Duan 說明,申請人必須證明對比特幣擁有財產上的權利,僅以債權人身分向詐騙者求償投入的金額並不足夠。

受害者一方主張適用英國法,或英國法與中國法混合適用,檢方則主張適用中國法。法官 Mark Turner 認定,不論從契約、侵權、不當得利或財產法的角度分析,準據法都是中國法。依判決的前提事實,投資契約受中國法規範,比特幣也是在中國購入;Duan & Duan 整理判決理由指出,如果依中國法,投資人在比特幣購入後已不再保有財產權,就無法再透過在英國追蹤資金流向重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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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目前尚未審理任何關於中國法內容的證據,這次判決是依雙方同意的前提事實作成。中國法的具體內容、效果與舉證,要留待後續程序處理。

源自 2014 至 2017 年天津藍天格銳集資詐騙

判決列出的前提事實顯示,錢志敏 2014 年在天津成立天津藍天格銳電子科技有限公司,2014 至 2017 年間向投資人吸收約 402 億元人民幣(約 41 億英鎊),簽下至少 128,409 份投資契約,其中約 341 億元人民幣以還款形式付給部分投資人。部分資金在她 2017 年 7 月逃往緬甸前換成比特幣,她同年 9 月抵達倫敦;倫敦警察廳 2018 年 10 月 31 日與 11 月 1 日搜索她租用的住處與保險箱,查扣存取比特幣的裝置,查扣財產包括逾 6.1 萬枚比特幣。

錢志敏 2025 年 11 月因洗錢罪被判刑 11 年 8 個月,這起案件的比特幣查扣量創下全球紀錄。

財新報導,目前約有 1.6 萬名中國受害者加入英國的追討程序,這項判決可能讓他們只能取回本金與利息,而無法分享比特幣增值;財新指出,比特幣價格已是當初購入時的約 200 倍。英國《金融時報》則報導,代表個人申請人的主要律師事務所 Fieldfisher 正尋求上訴。

Duan & Duan 合夥人 Jackson Ng 表示:「法院認定,受害者是否仍對凍結的比特幣享有權利,要依中國法決定。重點因此回到投資發生地的法律,以及投資人的錢在中國經歷了什麼。我們正與客戶仔細研究判決,並會繼續爭取他們的權益。」

風險提示

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度風險,其價格可能波動劇烈,您可能損失全部本金。請謹慎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