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對 VASP 金檢裁罰第二例:幣錸 Rybit 洗錢防制缺失,處罰 102 萬新台幣

Elpon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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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對 VASP 金檢裁罰第二例:幣錸 Rybit 洗錢防制缺失,處罰 102 萬新台幣

幣錸有限公司 (Rybit) 因違反洗錢防制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於 2024 年 8 月 1 日被處以新臺幣 102 萬元罰鍰。此為繼 ACE 王牌交易所洗錢防制缺失受罰後第二例,幣錸 Rybit 罰金略低於 ACE,據了解此些罰鍰均為各項違規中的最低標準金額。

(金管會對 VASP 金檢裁罰首例:ACE 王牌交易所洗錢防制缺失,處罰 152 萬新台幣)

台灣金管會再罰 VASP

金管會表示,此次處分依據如下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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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洗錢防制法第 5 條第 2 項
  • 洗錢防制法第 7 條第 5 項
  • 洗錢防制法第 8 條第 4 項
  •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48 條第 2 項

金管會表示在 2023 年 11 月間,對幣錸公司進行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作業的專案檢查,發現缺失,顯示幣錸公司已違反相關法令:

客戶審查措施不當

  • 未對法人客戶妥適辦理風險評估
  • 對已建立業務往來關係之客戶未明訂定期審查頻率及作業流程
  • 未依規確認客戶之身分

交易持續監控不足

  • 未將虛擬貨幣供應商所提供虛擬貨幣之來源納入交易監控範圍
  • 部分交易監控態樣涉及客戶所填列基本資料之正確性,但未核實該等基本資料之正確性

紀錄保存不完整

  • 未完整留存客戶交易紀錄,不足以重建客戶個別之交易

個資保存不當

  • 將客戶個資留存於外部公司系統,且未有適當之安全措施

處分結果:新臺幣 102 萬元

金管會表示,依據洗錢防制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條款,幣錸公司被處以新臺幣102萬元罰鍰,以示懲戒。

(捏緊了!台灣總統府公布洗防法修正:非法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最高兩年徒刑)

Rybit 聲明稿:學習、修正

Rybit 聲明稿回應:「謹說明關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13年8月1日的函示的行政處分,敝公司虛心接受,並感謝主管機關的輔導,也賜予學習及修正的機會!我們已針對所有缺失,確實進行改善。未來也將恪守虛擬通貨公會據指導原則內容訂定之業者自律規範及所有相關法令。

身為虛擬資產平台的新創公司,我們深知肩負的責任重大,所以更加感謝主關機關在我們成長的過程中讓法規輔導迅速明確化,使我們從制度面上更完善、專業。

另特說明此次處分不影響任何客戶權益。

幣錸有限公司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