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獎勵何時該繳稅?收到還是賣出時?Polygon致信參議員求修法
美國國稅局 (IRS) 此前主張,用戶獲得質押獎勵時,應以當下價值計入當年的稅賦中,Polygon Labs 對此致信參議員請求修法。
IRS:質押獎勵徵稅應在收到當下計算
IRS 此前試圖釐用戶應該在「何時」針對股權證明獲得的質押獎勵納稅。
根據 8 月時發佈的文件,IRS 表示用戶透過股權證明獲得的質押獎勵,應納入當年的稅賦中,確切的價值則是由用戶獲得代幣獎勵的那一刻進行計算。
IRS 還提到,此規則也同樣適用於透過加密貨幣交易所代為質押的投資者。
(回顧報導:美國國稅局新則:股權證明、質押獎勵需納稅,價值以獲得獎勵當下為準)
公鏈開發商 Polygon Labs 對此致信參議院財政委員會的參議員 Ron Wyden 及 Mike Crapo 請求修法。
Polygon Labs:建議賣出才徵稅
Polygon Labs 表示這封信是出自於財政委員會對數位資產徵稅的評論請求,Polygon 建議 IRS 應僅在賣出時對質押獎勵徵稅,而不是當用戶收到當下、累積質押獎勵時。
信中還提到,銷售前對質押獎勵徵稅存在技術偏見,通常只會導致過度徵稅,並加重 IRS 行政作業的負擔,且在法律上也存在不確定性,需立法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