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監管機構 IOSCO 提出加密監管建議,建立全球加密服務業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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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監管機構 IOSCO 提出加密監管建議,建立全球加密服務業者標準

國際證券委員會組織(IOSCO)於今(23)日釋出了一份有關加密產業監管政策的報告,旨在解決加密市場的信用與投資者保護問題。針對加密貨幣、資產及市場等領域提出政策建議,尋求大眾意見,目標是在年底前完成此監管系統。

IOSCO 是什麼?

IOSCO 是一個由各國各地區證券期貨監管機構組成的組織,是主要的國際金融監管標準制定機構之一。致力於建立穩定的全球資本市場與完善的全球監管框架。管理範圍涵括 130多個司法管轄區及 95% 以上的證券市場。截自今日,有 238 個會員國。

IOSCO 提供基本依循標準,而非統一規範

日前,歐盟於 5 月 17 日敲定了其加密監管框架 (MiCA),與美國的加嚴執法現況形成對比。而 IOSCO 身為全球性金融監管機構,鑑於 2022 年 FTX、3AC 等加密公司的倒閉,也接著公告了加密政策的監管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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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文件表示,這些建議是在 IOSCO 董事會金融科技工作組 (FTF) 的領導下制定,針對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提供基礎的全球依循標準,詳細內容仍依各國需求延伸訂定。且此建議不涵蓋去中心化金融(DeFi)領域的產品及服務。FTF 對該領域的了解仍在研究中,其相關報告將在今年夏天發布。

IOSCO 監管框架面向

IOSCO 以前述「市場誠信」及「投資者保護」為兩個重要目標提出建議,涵蓋以下六個關鍵領域:

  1. 互動及功能垂直整合產生的利益衝突:關注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 (CASP,crypto-asset service providers) 在其投資業務及資產管理等各業務中,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
  2. 市場操控、內線交易及詐欺:防堵市場參與者可能從事的不當行為。
  3. 跨境風險與監管合作:透過國際監管合作,以降低加密跨境活動特性的高風險問題。
  4. 用戶資產的保管及保護:監督 CASP 管理客戶資產的方式,並確保這些資產得到保障。
  5. 營運及技術風險:對 CASP 的管理及營運等技術進行審計,以確保其業務的安全及穩定性。
  6. 散戶市場參與、適用性及分銷:關注 CASP 如何向散戶提供產品或服務,及是否確保該服務符合用戶需求及其風險承受能力。

IOSCO 監管建議細項

以下為根據文件內容之建議所進行的整理,多數監管對象仍針對 CASP:

  1. 整體建議,在投資者保護和市場誠信部份,監管框架的標準必須要能達到與傳統金融市場一樣的監管效果,以促進加密與傳統金融間的公平競爭市場,並有助於避免套利。
  2. CASP 應制定明確的治理、組織規範及營運模式,包括其系統、程式及政策方向。
  3. CASP 須準確且淺白地披露,其在加密市場進行任何活動的確切角色、內容及目的。
  4. CASP 應具備透明且高效能的交易系統,以確保能公平、有序並及時執行所有用戶的訂單。
  5. CASP 須建立適當的上市標準,以確保只有符合一定要求的加密貨幣及資產才能夠上市交易。包括需披露有關於發行團隊、準確且可驗證的重要資訊,並達到讓投資者知悉風險的傳統金融市場原則。
  6. 執法單位應對涉及加密資產市場詐欺及濫用的犯罪採取行動。包括市場操控(如龐氏騙局、交易造假)、內幕消息與交易、誤導或未充分揭露資訊等行為。
  7. 主張監管機構應建立有效的系統或控制措施,用以監控市場操縱行為,並防止內部資料洩漏。加密市場應得到與傳統金融市場同等的監控標準。
  8. 因應加密產業的跨境性質,監管機構間應共享資訊並合作。
  9. 應對 CASP 所管理的加密資產加以追蹤,或要求其定期提交審計,以確認用戶加密資產的性質、金額、位置及所有權等的最新紀錄與狀態。
  10. CASP 須把用戶資金與營運資產分開隔離。
  11. CASP 須以簡單的非技術性術語,向其用戶披露如何持有及保護其資產與私鑰,以及所提供之服務的功能及風險。
  12. CASP 須採用適當且受審計的系統及程式,降低用戶資產損失、遭竊或無法訪問的風險。
  13. CASP 須向散戶及新加入用戶,針對產品服務的提供及相關衍伸風險,做全面性的揭示及基本教育。

IOSCO 對加密貨幣合法化議題,語帶保守

在簡報會上,作為 IOSCO 代表的 Servais 面對「該政策是否會將加密貨幣合法化」的提問表示

「IOSCO 負責處理金融上的監管,若將其視為賭博,則超出了監管機構的範圍。」

言語中似乎隱喻著日前某些英國立法團體日前提出的抗議:面對英國政府將加密貨幣視為金融服務監管,其駁斥向比特幣及以太幣等無擔保加密資產的投資,因類似於賭博,而應該以賭博相關法規進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