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創辦人趙長鵬同意辭職,認罪協商,幣安罰 43 億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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幣安創辦人趙長鵬同意辭職,認罪協商,幣安罰 43 億美金

WSJ 報導,幣安創辦人趙長鵬同意辭職,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也將承認不當行為,並同意支付 43 億美元的罰款。據彭博,根據與司法部達成的全面協議,為保持公司正常運作,幣安 (Binance) 執行長趙長鵬 (CZ) 於美國週二承認違犯洗錢行為,同意支付 5,000 萬美元的罰款。

(幣安創辦人趙長鵬 (CZ) 辭職聲明:Richard Teng 將被任命新執行長)

趙長鵬認罪協商,幣安罰 43 億美金

WSJ 報導,知情人士稱,趙長鵬定於週二下午在西雅圖聯邦法院出庭並提出抗辯。知情人士稱,趙長鵬擁有的幣安也將對刑事指控認罪,並同意幣安支付總計 43 億美元的罰款 (其中包括金融犯罪執法網路 FinCEN 的 34 億美元,以及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的 9.68 億美元),其中包括解決監管機構 CFTC 與財政部提出的民事指控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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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和解將結束對幣安的長期調查。

幣安面臨三項指控,先付 18.1 億鎂,25.1 億鎂將被沒收

幣安面臨三項指控,包括:

  • 未註冊匯款業務
  • 共謀罪:刻意違犯未註冊匯款業務
  • 違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幣安違法直接或間接從美國或是讓美國人,可以向伊朗提供買賣服務

檢察官指出,幣安需在 15 個月內支付 18.1 億美元。檢察官稱幣安同意沒收 25.1 億美元的資產。

幣安必須完全退出美國,受到五年監督

幣安與 FinCEN 達成和解的條件之一,幣安將完全退出美國,並任命一名為期五年的監督員,負責監督交易所的合規計劃。期間,美國財政部將可以查看幣安的記錄和系統。

趙長鵬為洗錢罪支付五千萬美元罰金

司法部指控幣安,以及包括趙長鵬在內的高級主管,採取措施來掩蓋幣安逃避美國法律的行為。

起訴書聲稱,自 2017 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左右,幣安和趙長鵬參與了一個「故意和精心計劃的行動」,旨在從美國市場獲利,而不實施法律所要求的控制措施。

趙長鵬 (CZ) 於美國週二承認違犯洗錢行為,同意支付 5,000 萬美元的個人罰款。

趙長鵬判決將延遲六個月

趙長鵬將最多面臨 10 年的刑罰,以及最多 50 萬美元的罰款,再加上他從涉嫌計劃中獲利的任何利潤。

他的律師在星期二的法庭上表示,他的判刑將延遲 6 個月。根據法官 Brian Tsuchida 在認罪聽證會上的說法,趙長鵬的協議包括放棄上訴權,前提是他的刑罰不超過 18 個月。

(美國重砲幣安與加密產業:不守規就要付出代價,這是美國的警告!)

趙長鵬仍保有多數股權,但須辭去職務

這項和解會讓趙長鵬保留他在幣安的多數股權,但他將無法在該公司擔任高管職務,他將在稍晚面臨判決。

(CFTC 起訴幣安完整解讀|幣安創辦人趙長鵬&前法務長違反監管,訴求永久禁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