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開放合規交易所連結全球流動性,SFC 四大監管條件一次看
香港證監會 (SFC) 於 11/3 發布通函,首度允許本地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與同一集團旗下、設在海外的分公司或關聯平台共享訂單簿,也就是讓香港與海外的掛單可以匯入同一個流動性池撮合交易。意味著,香港投資者未來可直接與海外市場撮合成交,並享有更深的流動性與更貼近國際價格的交易環境。
SFC 要讓香港虛擬資產市場接軌全球
SFC 指出,虛擬資產交易本身沒有國界,流動性分散在世界各地的交易所中。這項新政策屬於「ASPIRe 路線圖」的三大支柱中的「連接」(Access),目標是打通香港與海外市場的流動性,推動香港成為國際虛擬資產樞紐。
根據通函,這次開放僅限於「同一企業集團」內的平台整合,也就是香港持牌平台可與自家海外關聯公司共享訂單簿。SFC 預期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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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成交效率、縮小不同市場價格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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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香港市場的價格更貼近全球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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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動更多海外流動性回流本地。
SFC 表示,現行香港平台的交易,已採預繳制度並即時結算,風險可控。但跨境撮合後,因結算資產與對手方位於不同司法區域,將出現新的操作與監管挑戰。
(註:ASPIRe 路線圖,是香港版的虛擬資產發展藍圖,藍圖中的三大支柱為連接、監管、創新。)
SFC 監管規範:共享訂單簿須符合四大核心條件
海外平台必須合規持牌
共享訂單簿只能與在海外當地持有牌照的「關聯平台」合作,且該司法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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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是防制洗錢金融特別組織 (FATF) 或類似機構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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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具備與 FATF 和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 (IOSCO) 針對加密市場的政策標準「大致相符」的監管制度。
交易與結算風險控管
若香港客戶的指令與海外客戶撮合成交,而結算資產 (法幣或加密貨幣) 存放在不同實體,就可能出現延誤或失敗風險。SFC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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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交易必須「全額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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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自動化核查機制確認資金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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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符合「銀貨兩訖」(DVP) 原則,同步交收資產與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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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至少結算一次,並視情況進行日內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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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未結算交易上限」,並用即時監控系統追蹤風險。
補償與保險安排
SFC 要求,平台必須對透過共享訂單簿成交的所有交易負全責,就像在自家平台完成一樣。同時要在香港設立「儲備基金」,專門作為客戶補償用途。而基金金額至少等於「未結算交易上限」。同時投保或設立補償機制,以防止因詐騙、盜竊或挪用造成損失。
(註:未結算交易上限,平台要先準備一筆安全基金當保險,金額至少要等於目前還沒結算的交易總額,以確保不論發生什麼事,客戶的資產都能得到賠償。)
防範市場失當行為
SFC 表示,自從跨境交易開始後,市場操弄和洗錢風險逐漸上升。也因此,在香港本地的合規平台,需與海外關聯平台建立「統一市場監管計畫」,包括指派專責主管負責整體的跨境交易監管,參與監控系統的設定與異常警示處理,並定期檢查監察機制是否有效。
而且要在 SFC 要求時,能即時提供完整的交易資料、下單者身分與監察報告。
SFC 公布操作規範:公平撮合、每日結算
SFC 表示,共享訂單簿須根據一套完整操作規則運行,明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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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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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單、撮合、結算與違責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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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交易都需預繳資金且由指定託管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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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參與者應享有平等查閱訂單資料的權利。
此外,平台要確保每日至少與海外關聯平台結算一次,結算後的客戶資產也須交由香港關聯實體託管。假設交易量起伏太大,就得啟動日內結算機制以降低風險。
SFC 規定資訊揭露:投資人須明確知情與自願參與
平台在提供共享訂單簿服務前,必須充分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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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責任與結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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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在利益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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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延誤或失敗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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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與保險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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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追索權。
而對零售客戶,平台也須清楚說明跨境交易恐會面臨的額外風險,像是海外司法區監管保障較低等問題。並且只有在投資人明確同意參與後,才能提供此服務。
SFC 最後表示,所有計畫操作共享訂單簿的持牌平台業者,都必須事先獲得 SFC 書面批准。而獲批平台的牌照將附加特定條款。SFC 指出,政策會循序推進,並持續觀察市場運作與風險狀況。
(香港證監會警告加密儲備公司泡沫風險,擬訂規範上市公司持幣行為)
風險提示
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度風險,其價格可能波動劇烈,您可能損失全部本金。請謹慎評估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