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十年從中國首富到抄家!恆大許家印一審判無期徒刑,涉及八項罪名
中國房地產巨頭恆大集團債務危機延燒多年後,創辦人許家印迎來一審判決。
據中國央視報導,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今(20)日上午對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及許家印相關案件公開宣判,許家印因涉及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職務侵占等多項罪名,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恆大集團本身則遭判處罰金人民幣 88.2 億元,恆大地產遭罰人民幣 70 億元;相關違法所得將繼續追繳,不足部分則責令退賠。
法院:2016 至 2021 年持續大規模財務造假
根據法院認定,許家印為恆大集團實際控制人,全面負責集團營運,並管理、控制恆大地產、恆大財富、恆大南昌等多家公司,事業版圖橫跨房地產、物業與金融等領域。
法院指出,2016 至 2021 年間,恆大集團、恆大地產及許家印透過持續性、大規模財務造假,虛增資產並隱瞞負債,進而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欺詐發行證券及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等犯罪行為。
案件並不只涉及財報造假。法院認定,恆大集團與許家印還透過行賄等方式取得金融機構控制權,違法套取信貸及保險資金供恆大集團使用,因此涉及單位行賄、違法發放貸款與違法運用資金等犯罪。
此外,許家印還被認定利用擔任恆大地產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組織財務造假,並以「分紅」名義侵占公司財產,因此另外構成職務侵占罪。
許家印涉及八項罪名,全部個人財產遭沒收
綜合法院認定,恆大集團與許家印涉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欺詐發行證券罪、違規披露重要資訊罪及單位行賄罪。
許家印個人另涉及違法運用資金罪及職務侵占罪,合計涉及八項罪名,最終數罪併罰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恆大地產則被認定構成欺詐發行證券罪。
法院形容,恆大及許家印相關犯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惡劣」,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並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因此依法從嚴懲處。
鏈新聞此前曾報導,恆大欺詐案今年 4 月 13 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恆大集團與恆大地產均列為被告單位,許家印則以個人身分受審。
當時恆大集團與恆大地產面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違法發放貸款、欺詐發行證券、違規披露重要資訊及行賄等指控;許家印除了相關罪名外,還被控違法運用資金及職務侵占。經過法庭調查、辯論與最後陳述後,許家印當庭表示認罪,法院當時宣布擇期宣判。
時隔約四個月,如今判決正式出爐,許家印最終遭判無期徒刑。
從中國首富到階下囚,許家印與恆大的興衰
許家印早年曾任鋼鐵工人,1996 年在廣州創立恆大地產,靠著快速開發、快速銷售及高槓桿擴張模式,將公司從地方建商一路打造為中國最大的房地產企業之一,業務甚至跨足旅遊、健康、文化及新能源汽車。
2016 年,恆大首度躋身《財富》世界 500 強;2017 年,許家印更以約人民幣 2,900 億元身家登上胡潤百富榜中國首富,一度站上中國商界頂峰。
然而,高速成長背後建立的是龐大的債務結構。
2020 年中國政府推出房地產企業融資「三條紅線」政策後,恆大的高槓桿模式開始難以維持。2021 年下半年,恆大陸續爆出商票逾期、旗下理財產品停止兌付等問題,同年 12 月宣布無法履行部分債務責任,債務危機全面爆發。
至 2022 年底,恆大總負債已達約人民幣 2.4 兆元。2023 年 9 月,許家印因涉嫌犯罪被中國當局依法採取強制措施;2024 年 3 月,中國證監會再針對恆大地產財務造假案祭出行政處罰,許家印遭罰人民幣 4,700 萬元並被終身禁止進入證券市場。
公司的命運也同步走向終局。
2024 年 1 月,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對中國恆大下達清盤令。此後公司股票長期停牌,港交所最終決定取消其上市地位。
鏈新聞此前報導,恆大收到港交所下市通知後,這家曾經代表中國房地產高速成長年代的企業,最終正式告別資本市場。
從 2017 年許家印登頂中國首富,到恆大爆發數兆人民幣債務危機,再到公司清算、下市,許家印被捕、認罪,如今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並沒收全部個人財產,恆大的興衰歷時近十年完成巨大逆轉。
恆大案因此早已不只是單一房企倒閉事件。其背後牽涉房屋預售、高槓桿融資、金融機構、供應商、投資人與大量購房者,也成為中國房地產高速擴張年代結束後最具代表性的企業崩塌案例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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