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 22 億詐騙案主嫌重金交保,ACE 創辦人等三人保釋金高達 5800 萬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審理一起涉及 22 億元的虛擬貨幣詐騙案,該案牽涉「ACE王牌交易所」創辦人潘奕彰、直銷團隊要角林若蕎等人。經過法院審理後,合議庭裁定部分被告以重金交保,並且須接受電子監控。此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垃圾幣詐騙案四月偵破,主嫌羈押至今
北檢於今年 4 月底宣布偵結一起重大虛擬貨幣詐騙案,涉及金額高達 22 億餘新台幣,並將直銷集團主謀林耿宏、林若蕎,以及 ACE 交易所創辦人潘奕彰等 36 名嫌犯依詐欺、洗錢、組織犯罪等多項罪名起訴。
此案受害人數達 1574 人,詐騙金額近 10 億元。案件移審北院後,合議庭最終裁定大部分嫌犯交保,僅留下林耿宏、潘奕彰、林若蕎等 4 人繼續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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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期限期滿:主要嫌犯重金交保並實施電子監控
在案件進入審理後,由於羈押期限即將屆滿,法院 7 月中旬針對主要嫌犯的羈押狀況進行再審。
嫌犯潘奕彰、林若蕎及林耿漢三人均不認罪,但願意接受電子監控。北院合議庭認為,三人已經完成部分證據程序,雖然仍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遂裁定潘奕彰以 1500 萬台幣、林若蕎 1600 萬台幣、林耿漢 200 萬台幣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須接受電子監控。
檢方抗告交保,法院重新評估
檢方不服上述裁定,立即向高院提起抗告,主張原審未充分說明為何具保可防止逃亡及再犯,且本案涉及龐大民事求償,有逃亡動機。檢方指出,三名嫌犯否認犯罪,供詞與證據不符,且仍有部分共犯未到案,擔心嫌犯交保後可能勾串證人或共犯,因此要求法院重新審理。
高院受理抗告後認為,原審裁定有理由不備之嫌。因涉嫌詐銷虛擬貨幣及區塊鏈相關產品的犯罪所得,高達 22 億 5800 台幣,報案者合計被詐騙 9 億 3180 萬台幣,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詐騙所得粗估有 7 億 9673 萬台幣,涉案嫌犯處於核心地位,交保金額需符合比例原則。最終,高院裁定發回北院更審,並要求針對保金進行再評估。
北院再審:維持交保決定但提高保金
據報導,北院在再次召開羈押庭後,認為嫌犯辯護人已充分提出答辯內容,且三名嫌犯並無拖延訴訟的行為,顯示其有意正面面對訴訟。
考量三人願意接受電子監控,法院認為逃亡風險略有降低,最終決定提高保金,分別裁定潘奕彰交保 2000 萬元、林若蕎 3000 萬元、林耿漢 800 萬元,並繼續限制出境及實施電子監控。此外,法院要求三人每日以個案手機定時報到,並不得接觸證人或其他被告。該案目前仍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