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C 擬對穩定幣發行商設公開季報,比照銀行 Call Report

Elponcr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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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IC 擬對穩定幣發行商設公開季報,比照銀行 Call Report

繼上週提出每週申報的 PS-01 之後,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再提出另一份表格 PS-02「經許可支付型穩定幣發行商之資產與損益申報」。這份表格要求穩定幣發行商每季提交完整的損益表、資產負債表、表外項目與資本狀況,等於是把銀行等級的財報揭露搬到穩定幣發行商身上。與屬於機密的 PS-01 最大的不同是:PS-02 的內容原則上「公開」。這同樣是 FDIC 落實 GENIUS Act(美國穩定幣法,12 CFR 350)的一環,目前仍屬提案階段。

季度、公開申報:形同穩定幣版的銀行 Call Report

PS-02 的英文名稱直接沿用了銀行的「Reports of Condition and Income」,也就是俗稱的 Call Report(財務狀況與損益報告)。所有在 FDIC 登記的發行商都必須在每季結束後 30 天內,透過 FDICconnect 提交這份含五張明細表的報告。關鍵在於揭露方式:每家發行商的申報一經 FDIC 接受,就會公布在官網供公眾查閱—發行商雖可就個別項目申請保密,但門檻很高,光是主張「會損及競爭」並不足夠。此外,這份表格還要由財務長具名聲明,並經全體董事與高階管理層簽核背書,與銀行提交 Call Report 是同一套問責規格。

資產負債表:發行在外的穩定幣列為負債,連「網路手續費」數位資產都要報

在資產負債表明細中,發行商要區分準備金資產與非準備金資產。準備金端包含美國現金、存放聯準會的資金、存款、93 天以內到期的短期公債、隔夜逆回購與合格貨幣市場基金等。負債端則有一個核心項目:「發行在外的穩定幣發行價值」—也就是流通中、發行商有義務贖回的穩定幣,會被列為負債。表格也要求申報一些加密特有的項目,例如為支付驗證者或礦工而持有、用於「網路」或「gas」手續費的數位資產,以及發行商為滿足營運緩衝要求而另外持有的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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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銀行的資本框架搬過來:普通股一級資本與營運緩衝

最能看出審慎監理意圖的是資本這一張表。PS-02 直接引入銀行的資本分層概念,要求發行商申報「普通股權益第一類資本(CET1)」與「額外第一類資本」,並依 12 CFR 350.8 的資格條件計算。除了資本,表格還要求填報「營運緩衝」:發行商必須另外持有一筆與過去 12 個月總支出相稱的高品質資產(現金、聯準會存款、存款、公債等),作為維持營運的後盾,且這筆資產必須與準備金分開計算。這等於要求穩定幣發行商同時具備「兌付準備金」與「營運存續」兩層緩衝。

備忘錄要答:發幾種品牌幣、是否符合分散化、有無非美元資產

最後一張備忘錄明細,則收攏了一些監理最想知道的是非題與結構資料。發行商要申報自己發行且負責贖回的「不同品牌」穩定幣數量,包含替第三方發行的白牌穩定幣;要逐一營業日回答是否符合資產分散化與集中度規範(12 CFR 350.4(f));還要回答資產負債表上是否持有任何非美元計價的資產或負債。搭配表外項目明細中對衍生品的申報—包含數位資產、利率、外匯與股權等各類合約的名目金額與公允價值—監管方等於能一次掌握發行商的財務體質、資本厚度與潛在風險敞口。

風險提示

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度風險,其價格可能波動劇烈,您可能損失全部本金。請謹慎評估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