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大動作修案,放寬融資限額、簡化證券發行豁免權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已投票表決並提出一系列法規修正案,以統一、簡化並改進豁免發行框架,以促進資本形成、擴大投資機會,同時加強對於投資者的保護。
- 提高融資上限、重新定義「合格投資者」
- 開放大眾給予實質建議
大幅放寬融資限額
當前各國當局對於加密貨幣普遍以監管不確定性而聞名,而這次的修正案正是為了改善現有「複雜且混亂、的框架,從而使新創公司更易於推出兼顧投資者的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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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在內的證券發行必須在 SEC 進行註冊,以尋求豁免資格,因此大多數新創公司(如 Telegram)必須在豁免法規的框架下籌集資金。先前相關法規如下:
擬議後的修正案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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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規 A 募資上限提高至 7,500 萬美元
- 法規 A 次輪銷售限額從 1,500 萬提高至 2,250 萬美元
- 法規 D504 發行限額提高至 1,000萬美元
- 法規 D506(b)提供給非合格投資人的財務資訊,必須與法規 A 所給的資訊一致
- 簡化法規 A 發行規範,在法規 A 和註冊發行之間建立一致性
在加密貨幣領域中,許多豁免證券規範都屬於法規 D 504 。SEC 指出,這次的修案全面回顧了美國數十年來拼湊而成的系統,旨在解決豁免法規中的差異及復雜性,而這些細微差異很可能阻礙了發行方的融資成果以及投資人的機會。
SEC 主席 Jay Clayton 提到這次的修案:
當前框架的複雜性使許多參與此過程的人感到困惑,特別是那些中小企業,將其有限的資源用於消化先前過於複雜的法規,而不是直接投入到有利於公司發展的地方。這些提議旨在建立一個更合理的框架,更有利於企業家獲得資本,同時強化對於投資者的保護。
採納大眾建議
根據該公告,自今日起,將開放 60 天讓大眾對於該修正案提出見解。此外,SEC 將提高對於「合格投資者」的定義。
目前對於合格投資者的定義是指個人淨資產為 100 萬或持有資產超過 500 萬美元的機構,新法規則是將定義規範為具有專業知識、經驗的投資人。
SEC 強調,此舉在於防範普通投資者因資訊落差、專業知識不足而使其權益受損,如目前的法規 D506 僅開放合格投資人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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