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hood 執行長回擊 AMC:發行人對股票代幣沒有否決權
AMC 院線執行長 Adam Aron 與 Robinhood 之間關於股票代幣的爭執,在一週內從社群互嗆升級成法律與監管攻防。鏈新聞 9 月 4 日報導了 Aron 9 月 3 日開砲的起點,之後 Aron 正式要求 Robinhood 停止交易 AMC 股票代幣並揚言向 SEC 申訴,Robinhood 法務長回以「不會停」,執行長 Vlad Tenev 則先在 CNBC 承認代幣持有人沒有投票權,再於 9 月 11 日主張「上鏈不該給發行人一個它在鏈下從未有過的否決權」。以下依時間整理雙方說法。
Aron 要求停止交易並揚言告到 SEC,Robinhood 法務長回應不會「DECIST」
Aron 9 月 3 日在 X 上發文指出,Robinhood 為 AMC 及「據稱 190 多家公司」發行股票代幣,這些代幣未依美國證券法註冊,他用「可恥、離譜、噁心、可憎、不可原諒、卑劣」形容這種做法,強調 AMC 與此毫無關係,並已要求外部證券律師研究。Tenev 當天只回了一句「你的顧慮是什麼?」。
Aron 9 月 4 日長文回應,列出四點:Robinhood 身為美國公司卻把發行主體設在 3,000 英里外的澤西島,發行「某種程度上假扮成 AMC」的證券而不遵守美國證券法;這個「虛構的合成股權市場」把代幣持有與公司的籌資能力脫鉤,而 AMC 過去靠發行股票強化資產負債表;代幣不是股權,持有人沒有投票權等股東權利;這個「準假市場」會加深大眾對金融市場的不信任。他正式要求 Robinhood 自願「CEASE AND DECIST」停止 AMC 股票代幣交易,否則已請律師研究能否強制,並表示會向 SEC 提出這個問題。
Robinhood 法務長 Dan Gallagher 幾小時後在 X 上回應:「我們對美國證券法略知一二,不會『DECIST』。派你的律師來,我們會教育他們。」Gallagher 曾任 SEC 委員。Tenev 一分鐘後發文:「我們支持股票代幣。」
Tenev 在 CNBC 承認代幣沒有投票權,但主張不需發行人同意
Tenev 9 月 9 日接受 CNBC「Squawk Box」訪問時,把股票代幣定位成「技術中立的金融包裝」:公司股票一旦公開交易,股東持有的是可轉讓的財產,其他金融機構應該能在不徵求發行人同意的情況下推出參照這些股票的產品。他說:「發行人對自己發行的股票的權利與義務有控制權,也確實有,但這不代表他們控制與它有關的一切。特別是,他們控制不了其他公司發行參照這些股票的自家證券。」他補充,是否需要發行人同意取決於具體做什麼,Robinhood 股票代幣是由獨立實體發行,並以標的股票擔保的代幣化證券,「不應自動需要發行人同意」。
Tenev 在訪問中承認,與一般股東不同,股票代幣持有人不會取得標的公司的投票權。代幣的結構是以標的股票擔保的債務證券,至於 Robinhood 打算如何行使它所持有的標的股票投票權,他說公司「還沒有真正宣布投票方面的計畫」。依 Robinhood 的官方揭露,發行人是註冊於澤西島的 Robinhood Assets (Jersey) Limited,股票代幣未依美國 1933 年證券法註冊,不得向美國人銷售,在加拿大、英國與瑞士等地也受限制。
9 月 11 日再發文:上鏈不該給發行人鏈下沒有的否決權
根據 CoinDesk 報導,Tenev 9 月 11 日再度在 X 上回應,表示關鍵不在產品有沒有用區塊鏈,而在它創造了什麼權利:「一家公司應該控制附著在它股份上的權利,而不是控制那些股份到了投資人手上之後的每一種合法用途。」他寫道,只要產品沒有改變股東權利,也沒有取代官方股東名冊,「上鏈不該給發行人一個它在鏈下從未有過的否決權」。這則貼文的原始連結未見公開,引文依 CoinDesk 轉述。
CoinDesk 9 月 4 日整理的意見中,Backpack 執行長 Armani Ferrante 認為 Aron 對籌資能力的顧慮「有實質內容」;Archax 執行長 Graham Rodford 區分了鏈上發行的股份與追蹤價格的工具;Securitize 執行長 Carlos Domingo 則記錄到 AMC 代幣曾出現 60 倍的價格偏離。截至目前,AMC 尚未公布向 SEC 提交申訴的進度,Robinhood 也未表示會調整 AMC 股票代幣的交易。
風險提示
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度風險,其價格可能波動劇烈,您可能損失全部本金。請謹慎評估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