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管制 AI 技術出口,大型模型、AI 代理入列
中國也開始對 AI 技術出口設限。中國商務部與科技部 10 月 16 日發布 2026 年第 48 號公告,就修訂《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公開徵求意見,擬新增人工智慧、生物醫藥與太陽能光電三大領域共 40 項技術,其中 AI 占 23 項,涵蓋大型模型、AI 代理(中國稱「智能體」)、算力叢集與資訊處理。據彭博報導,這可能限制 AI 模型與晶片設計對外轉移,強化北京對關鍵技術的掌控。
40 項技術:14 項禁止、26 項限制出口
據澎湃新聞報導,這次擬新增的 40 項技術中,14 項列為禁止出口、26 項列為限制出口。除了 AI 的 23 項,生物醫藥有 5 項,包括細胞與基因治療、小核酸藥物;太陽能光電則有 12 項,涵蓋多晶矽、矽晶圓與電池製造技術,以及承載這些技術的關鍵設備。
AI 部分,官方舉的例子包括:「AI 驅動的惡意程式碼生成與變異技術」擬禁止出口,「AI 輔助漏洞挖掘技術」擬限制出口。意見徵集期為 10 月 16 日至 11 月 15 日。
開源、API 不受管:商務部稱範圍「精準有限」
值得注意的是例外範圍。根據新華社刊出的公告內容,已透過開源、發表學術論文等方式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不納入出口管理。商務部發言人也表示,這次納管的 AI 技術範圍「精準有限」,「絕大部分人工智能技術仍可以自由出口」,並強調要「鼓勵開源開放、合作共享」。
發言人進一步說明,透過 API 呼叫、App 或網頁互動、SaaS 應用與本地端輕量化部署等方式提供大型模型服務,不屬於大型模型技術出口的管理範圍;AI 技術開源、在海外自建算力中心、在海外晶片流片、聯合研發與參與國際標準制定等情形,則適用自動許可等便利措施,基本做到「即報即出」。商務部也強調,修訂是技術貿易管理的常態化工作,「不針對任何特定國家、地區或實體」。
過渡期先登記,出口前要報備
雖然目錄還在徵求意見,但新規已有立即生效的部分。公告規定,從發布日起到目錄正式修訂實施前,業者出口列管技術前,須先在商務部的業務系統登記,範圍包括技術所有權轉讓、授權境外使用、控制權轉移給外國實體等情形,已在進行但尚未完成的出口也包括在內;登記內容包括雙方資料、目的地、技術用途與預估出口金額。
美中台 AI 管制同步升溫
中國這項提案,與台灣的動作在同一天出現。鏈新聞稍早報導,經濟部長龔明鑫證實台灣將限制對中國出口 AI 晶片,以配合台美貿易協定。過去 AI 出口管制多由美國主導,如今中國也開始把大型模型、AI 代理等技術納入管制清單,代表 AI 已被各國視為需要掌控的戰略資源。
對產業而言,關鍵在於最終清單與技術指標。由於開源技術被排除在外,中國 AI 公司持續開源模型的策略可能不受影響;但涉及未公開的模型技術、算力叢集或晶片設計的跨境合作,未來可能需要先通過登記或許可,海外企業與中國的技術合作也將面臨更多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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