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稅局(IRS)為NFT課稅徵詢公眾意見,考慮將NFT課稅納入稅收

Elpon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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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稅局(IRS)為NFT課稅徵詢公眾意見,考慮將NFT課稅納入稅收

美國國稅局 (英文:IRS) 正在徵詢「NFT課稅」的公眾意見,針對是否將 NFT 視為蒐藏品進行稅收處理,以及如何認定,發表評論。

IRS 表示美國稅法第 408(m)(2) 條,已規定構成特定用途收藏品的具體物品清單,一般來說「收藏品」(藝術作品、古董、金屬或寶石、郵票、酒) ,並沒有像其他資產類別一樣,有資本利得稅的有利待遇。

NFT課稅:可能做法

美國國稅局表示,在沒有發布新的稅收指南之前,打算用「look-through analysis」(中文:透視分析),來確認 NFT 何時會被視為收藏品。如果分析結果認為,NFT 的相關權利或是資產符合稅法中收藏品的定義,NFT 就會被視為被視為收藏品。例如:寶石屬於蒐藏品,如果證明寶石所有權的 NFT,就會被視為收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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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件可見詳細的徵詢問題內容:https://www.irs.gov/pub/irs-drop/n-23-27.pdf

NFT課稅:IRS 徵詢問題

  1. 這份通知對 NFT 的定義是否準確,還是應該在未來的指引中使用其他 NFT 的定義?
  2. 關於透視分析 — a) 在應用該分析時是否存在令人擔憂的情況,以及是否可能有更適當的替代分析?b) 這種分析帶來了什麼負擔?c) 如何將分析應用於具有多個相關權利或資產的 NFT (例如,如果 NFT 的一個相關權利或資產是第 408(m) 條的收藏品,但另一個則不是第 408(m) 條的收藏品)?d) 如何處理 NFT 擁有者因擁有 NFT (即使在 NFT 下沒有特定合同權利的情況下) 而可能獲得額外權利或資產 (例如額外的 NFT) 的潛在可能性?
  3. 在確定 NFT 是否為第 408(m) 條收藏品時,還應考慮其他哪些因素?例如 — a) 可能考慮哪些因素來確定一個數位檔案是否符合第408(m)(2)(A)條下的「藝術品」? b) 確定資產是否屬於第 408(m)(2)(F) 條下的「有形個人財產」,尤其是在數位檔案的背景下,可能使用哪些因素? c) 如果 NFT 的相關權利不完全擁有資產 (例如,相關權利僅為數位檔案的個人使用),可能涉及哪些因素?
  4. 將第408(m)條應用於合格計劃下的單獨指導賬戶是否會引發其他問題,而不僅僅是針對個人退休賬戶的問題?
  5. 對於NFT,還有哪些其他指引會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