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黨合推加密法案,業內人士高呼達新里程碑、金改團體痛批,有哪些亮點?
美國兩黨參議員 Kirsten Gillibrand 和 Cynthia Lummis 週二公佈自去年底開始起草的加密金融新創法案,由於多數條例有利於加密領域,在公佈後廣受業內人士好評,來看看法案將對加密貨幣帶來什麼影響。
負責任的金融創新法案
「負責任的新創」與先前拜登行政命令相呼應,是由參議院農業委員會成員 Kirsten Gillibrand (民主黨) 與參議院銀行委員會成員 Cynthia Lummis 共同起草的兩黨立法 (共和黨),因此法案也被稱為「Lummis-Gillibrand」。
由於利好加密領域,且兩黨成員一同打造的法案進一步提高潛在通關可能,加密產業人士紛紛看好,但實際上該法案僅能算是初步框架,仍有太多細節需要擬定。以下為各項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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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明確定義加密資產
定義哪些加密資產應屬商品或證券,法案將透過以下兩點來進行區分,使資產發行商能確定其受監管義務,同時也讓監管機構了解應執行證券法或商品交易法。
2. 賦予期交會監管權
由於多數資產性質更接近商品而非證券,法案主張賦予美國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監管權限,例如 BTC、ETH 等高市值資產將由 CFTC 監管。
3. 定義穩定幣發行標準
法案要求穩定幣發行商建立 100% 儲備金,並披露儲備資產類型與具體細節,且根據各州法律、《國家銀行法》來制定「特別存款機構章程」用於發行標準。
這與參議員 Cynthia Lummis 先前的主張相同,她認為僅限「受保存款機構」能發行穩定幣是錯的,FDIC 保險不一定適用於穩定幣,有 100% 儲備資產存放於聯邦儲備銀行已經足夠安全。
4. 成立諮詢委員會
諮詢委員會能授權特定監管機構,根據新創發展進度向立法者提供相關建議,以保持法規的相關性和有效性。這會由不同利益相關者組成,包括:
- 加密產業
- 遊說團體
- 金融專家
- 消費者保護專家
- 聯邦、州監管機構
5. 加密資產服務商需披露具體細節
包括確保消費者完全了解所購買的產品、所屬權益、相關風險,服務商還需開源代碼、公開加密資產借貸細節。
6. 研究能源議題
法案指示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定期分析、報告加密產業的能源消耗,主要著重研究如何在加密貨幣挖礦活動中部署更多可再生、清潔能源。
7. 制定網路安全準則
CFTC 將與 SEC、財政部、美國國家標準暨技術研究院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NIST) 協作,為數位資產中介機構制定最全面的網路安全準則。
包括識別出規避制裁行為、涉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等潛在可能性。
8. 監管沙盒
聯邦、州級別監管機構將能與金融機構合作,在有一定限制的情況下將新創產品引入市場。
9. 最低税收豁免制度
為了使大眾在日常生活中更易於採用加密資產,法案主張最低税收豁免制度,支付金額將有最低豁免額度,大眾無需顧慮税收問題。
法案也強調礦工、節點驗證者並非交易經紀商,他們所獲得的區塊獎勵在兌現前不可對其徵收所得稅。
10. 引入退休計畫
法案要求美國政府問責署 (Government Accountability Office|GAO),針對退休儲蓄收益計畫導入加密資產的潛在機會、風險進行分析,分析結果將上報國會、財政部與勞工部。
11. CBDC
要求以下機構協作並對數位貨幣進行深究:
- 美國行政管理和預算局 (The Office of Management and Budget|OMB)
- 美國網路安全暨基礎設施安全局 (CISA)
- 美國國家情報總監(Director of National Intelligence,DNI)
- 美國國防部 (The Department of Defense|DoD)
各界評論
Compound 前法律顧問、現任區塊鏈協會政策負責人 Jake Chervinsky
Jake Chervinsky 認為,法案亮點在於使 CFTC 成為加密貨幣現貨市場的主要監管機構;去年基礎建設法對「交易經紀商」的不友善定義也在此案中被修正。
非營利組織、金改團體執行長 Dennis Kelleher
Dennis Kelleher 大肆抨擊此案,他認為加密產業尋求 CFTC 作為監管機構,是因為它是預算最少、最小的監管機構。
美國金融改革組織 (AFR) 分析師 Mark Hays 則表示,多數立法者以促進新創為名倉促推出法案,可能導致不良行為合法化,且聲稱新創的產業將大量獻金注入政治領域,並不代表它就能以此擁有特殊法規。